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业务指引第2号——融资融券担保物集中度管理》的通知

时间: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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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证会〔2023117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规范会员对融资融券客户担保物管理,维护证券市场交易秩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业务指引第2号——融资融券担保物集中度管理》,现予以发布,自2023731日起施行。请各会员单位做好相关业务和技术准备,并做好相关投资者教育和风险揭示工作。

     

附件:1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业务指引第2号——融资融券担保物集中度管理

    2《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业务指引第2号——融资融券担保物集中度管理》起草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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