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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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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时限 本所收到申请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对文件进行核对,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申请文件与中国证监会及本所规定的文件目录不相符、文档名称与文档内容不相符、文档格式不符合本所要求、签章不完整或者不清晰、文档无法打开或者存在本所认定的其他不齐备情形的,上市公司应当予以补正,补正时限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上市公司在30个工作日内提交补正申请文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延期补正的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经本所认可的,可适当延期。 2.审核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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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市公司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后至提交申请文件前,上市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和证券服务机构对于重大疑难、无先例事项等涉及本所业务规则理解与适用的问题,发行人、独立财务顾问和证券服务机构可以通过本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进行咨询;确需当面咨询的,可以通过本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预约。 2.首轮审核问询发出后,发行人、独立财务顾问和证券服务机构对本所审核问询存在疑问的,可以通过本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进行沟通;确需当面沟通的,可以通过本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预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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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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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并购重组审核业务系统运营时间为7×24小时 2.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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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并购重组审核业务系统:https://biz.szse.cn/ras 2.办公地点:深圳市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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