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管份额转让业务专区”办理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5-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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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本所于201311月正式启用“资管份额转让业务专区” (以下简称“专区”),并发布《关于启用深交所“资管份额转让业务专区”的通知》。因部分办理事项发生变化,特更新通知如下:

一、“资管份额转让业务专区”功能

各相关单位可通过“专区”及时查询和了解本所有关资管计划份额转让的业务规则、业务通知和转让产品公告,并可提交资管计划份额转让业务相关的各类材料,在线办理业务。

二、“资管份额转让业务专区”数字证书申请

“专区”采用专用数字证书(Ekey)认证方式登录。证券公司及其资管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资管子公司等资产管理计划、私募基金的管理人,可向本所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申请数字证书。每个单位可以申请两个数字证书。具体办理请登录“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网站(http://ca.szse.cn,按照相关办理说明填写并提交相应材料。如有疑问,可拨打网站公布的联系电话。

三、“资管份额转让业务专区”登录

各相关单位取得数字证书后,应在一台连接互联网的电脑上使用证书附带光盘安装驱动程序。登录前应将数字证书插入电脑USB接口,此时电脑会自动弹出“网上业务平台”页面,点击其中的“资管份额转让业务专区”,并在弹出的对话框中输入证书密码即可。

“专区”要求使用IE6.07.08.0浏览器。如因浏览器问题无法登陆,可对照本所网上业务平台用户手册处理。下载地址http://www.szse.cn/UpFiles/Attach/1097/2006/04/12/1404585516.doc

四、业务办理途径

各相关单位办理产品转让申请、展期、提前终止等各项业务的,应先按照本所《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业务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准备相应材料,然后通过“专区”-“公文及报表上传”-“上传新公文”栏目在线提交材料。

“上传新公文”栏目中的“标题”项,应根据业务类型按照《指南》的规定填写,“内容”项可不填写。填写完毕后点击“上传其他文件”按钮上传相关文件(可上传多个)。文件全部上传成功后点击“报送”按钮完成材料提交。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会员管理部   

                               201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