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第2号——存托凭证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的通知

时间:2023-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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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证上〔2023113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落实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红筹企业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并在本所上市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第2号——存托凭证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于2018615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红筹公司存托凭证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深证上〔2018282号)、2020612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存托凭证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深证上〔2020486号)同时废止。

    

附件:1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第2号——存托凭证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已废止)

    2《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第2号——存托凭证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起草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3217

   

      已根据《关于修改部分业务规则和业务指南的通知》(深证上〔2025〕223号)重新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