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
▲ 1月7日,我所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 1月7日,我所组织召开2019年度债券监管业务座谈会,财政部及有关省市自治区财政厅(局)、证监会及有关派出机构、固收产品发行人以及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机构代表出席会议。
▲ 1月8日,我所组织召开2020年ETF市场发展座谈会,中国结算、基金公司、证券公司及商业银行等机构代表出席会议。
▲ 1月8日,我所召开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邀请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副院长、区块链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蔡亮就区块链技术、应用及监管做专题讲座。
▲ 1月8日,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组长樊大志一行到我所开展专项检查。
▲ 1月10日,我所召开2019年度领导班子述职会。
▲ 1月15日,德国联邦银行副行长布克哈德•巴尔茨先生一行到访我所。
▲ 1月15日,我所召开离退休干部新春座谈会。
▲ 1月17日,广东省2020年首批政府债券在我所成功发行,这是我国债券市场单场招标债券只数最多、单批发行规模最大的地方政府债。
▲ 1月20日,我所召开2019年工作总结表彰和2020年工作动员部署会议。
▲ 1月31日,为驰援湖北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我所通过湖北省慈善总会向湖北省首批捐款3000万元人民币,并对湖北上市公司免收2020年上市初费、上市年费和网络投票服务费。
二月
▲ 1月31日、2月13日、24日、25日、27日,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所党委先后召开五次党委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证监会党委工作要求,研究部署疫情防控、优化监管服务、推进改革发展等工作。
▲ 2月1日,我所发布《关于全力支持上市公司等市场主体坚决打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阻击战的通知》,针对特殊时期市场主体实际需求,改进市场服务方式,优化业务操作安排,促进市场平稳有序运行,助力打赢防控疫情阻击战。
▲ 2月1日,我所内部印发实施《防疫期间办公运行方案》,保障全所员工健康安全、办公运行平稳有序。
▲ 2月3日,我所成立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 2月4日,武汉车都四水共治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绿色项目收益公司债获我所无异议函,系湖北省首只获批支持防疫创新品种公司债。
▲ 2月7日,广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在我所非公开发行战疫专项公司债券,系交易所市场首只完成发行簿记的疫情防控专项债。
▲ 2月7日,我所推出首期升级版远程培训公开课,创建在线培训平台,丰富线上培训内容,调整优化培训服务模式,主动响应疫情防控期间市场培训需求。
▲ 2月10日,我所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深市固定收益审核及发行业务相关问题解答》。
▲ 2月18日,我所和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正式发布深证创新100指数。
▲ 2月25日,我所联合中国结算成立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 2月26日,我所启动“同舟共济战疫情,理性投资克时艰”系列在线投教活动,首场《证券法》在线讲座受众约20万人次。
▲ 2月28日,我所发布《上市公司5%以上股东持股增减变动1%的公告格式》,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 2月28日,我所发布《上市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公告格式》,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 2月28日,我所发布实施《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收费管理办法》。
▲ 2月28日,我所发布《关于认真贯彻执行新证券法 做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 2月28日,我所修订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 2月28日,我所印发实施《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应急处置方案》,保障出现疫情风险情况下全所正常稳定运行。
三月
▲ 3月1日,我所发布《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实施注册制相关业务安排的通知》,明确注册制下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在我所发行上市审核及相关业务衔接安排。
▲ 3月5日,我所联合境外机构举办首期境外投资者线上路演活动,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资本市场对外开放交流。
▲ 3月5日、13日、20日、31日,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所党委召开4次党委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证监会党委工作要求,研究部署防控疫情、优化监管服务、支持市场主体复工复产、推进改革发展等工作。
▲ 3月6日,我所举行首场“云上市”仪式,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成为首家通过“云上市”登陆我所的上市公司。
▲ 3月6日、9日,我所分别组织两轮干部员工捐款,全所党员和干部职工分别自愿捐款25.3万元和43.2万元,专项支持湖北抗击疫情。
▲ 3月9日,我所成立筹建深圳科技和知识产权交易中心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 3月11日,我所召开领导班子(扩大)视频会议。受中央组织部领导委派,中央组织部有关干部局主要负责同志宣布了中央决定:王建军同志任深圳证券交易所党委书记。中国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易会满出席会议并讲话。
▲ 3月11日,我所顺利推出首批两单疫情防控公司信用保护合约业务。
▲ 3月13日,我所发布实施《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0年修订)》。
▲ 3月13日,我所发布《关于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债券分期偿还相关条款的通知》及《关于挂牌期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分期偿还业务的通知》,自2020年3月23日起施行。
▲ 3月15日,我所以“同舟共济战疫情,理性投资克时艰”为主题启动2020年“投资者服务季”活动。
▲ 3月17日,华昌达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我所市场推出首单置换公司债券。
▲ 3月18日,我所首次举办深港通线上路演,与境外投资者就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和我所国际化发展等情况进行深入交流。
▲ 3月18日至20日,我所召开临时会员大会,全体会员代表以非现场方式出席大会。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第四届理事会理事、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延期换届的议案。
▲ 3月19日,我所发布2019年个人投资者状况调查报告。
▲ 3月22日,我所首次发布上市公司2019年投资者关系管理状况调查报告。
▲ 3月25日,我所联合科技部火炬中心,首次采用线上多方远程互动模式,举办第九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创新创业专业赛决赛。
▲ 3月26日,我所发布实施《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属机构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属机构报批报告工作指引(2020年修订)》。
▲ 3月27日,我所召开第四届理事会第八次会议,根据国务院、证监会关于提名王建军为深圳证券交易所理事会理事长(副部长级)人选的决定,经履行相关法定程序,选举王建军为深圳证券交易所理事会理事长。
四月
▲ 4月1日,国家开发银行通过我所金融债券发行系统首次在交易所市场发行贴现债券。
▲ 4月2日,我所召开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暨纪检工作会议,总结全所2019年全面从严治党和纪检工作,对2020年有关重点任务作出部署。
▲ 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加快推进市场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的部署要求,4月7日起,我所恢复全员到岗和正常办公秩序;4月30日起,恢复除中高风险区域外的境内出差,办公楼施行“绿码通行”。
▲ 4月8日,我所发布《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做好2019年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的通知》,对受疫情影响难以在2020年4月30日前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上市公司做出细化安排。
▲ 4月10日,我所与福建省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视频)。
▲ 4月15日,我所与马来西亚交易所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视频)。
▲ 4月15日,所党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深圳证券交易所党建工作领导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将“深圳证券交易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充实领导小组职责,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并印发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 4月13日-16日,我所组织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
▲ 4月18日,新华社以《深交所实施强基工程》为题,4月20日,《瞭望》杂志以《深交所强基工程形神兼备》为题,分别刊发我所基层党建工作专题报道。
▲ 4月21日-28日,我所联合纳斯达克交易所举办上市公司及交易监管远程培训(视频)。
▲ 4月24日,我所与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签署共建广西服务基地合作备忘录并举行揭牌仪式(视频)。
▲ 4月24日,我所、马来西亚交易所会同广西工信厅、广西金融局共同举办中马电子产业线上研讨会(视频),促进中国东盟资本市场合作。
▲ 4月27日,我所召开2020年第十六次党委会议,专题学习贯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精神,第一时间研究落实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有关工作。
▲ 4月27日,我所发布实施《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
▲ 4月27日,我所制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征求意见稿)》《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征求意见稿)》《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征求意见稿)》《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咨询专家库工作规则(征求意见稿)》《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征求意见稿)》,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联合中证金融、中国结算制定《创业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特别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就上述8项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配套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 4月27日,我所召开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媒体通气会,邀请新华社、人民网、央视、券商中国、深圳卫视等媒体记者参会,就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相关工作进行沟通交流。
▲ 4月28日,我所召开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工作动员部署会,通报改革筹备情况,解读改革核心要点,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全所中层以上干部及相关部门员工参加会议。
▲ 4月29日,我所首次在异地中心举办上市仪式,北摩高科成为首家在我所异地中心举办上市仪式的上市公司。
▲ 4月29日,我所会同中国结算、中证金融,召开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全市场技术准备启动会。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证券信息技术提供商等240多家单位参加会议(视频)。
▲ 4月30日,我所召开首场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配套规则征求意见座谈会,邀请拟上市企业、上市公司、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证券公司、创投机构、中介机构及深圳金融局、深圳证监局等相关负责人参会。
▲ 4月30日,我所召开首场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配套规则征求意见重点券商一对一沟通会(视频)。
▲ 4月30日,我所发布施行《关于延长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引用的财务报表有效期有关事项的通知》。
五月
▲ 5月5日,我所发布《深交所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公司2019年报实证分析报告》。
▲ 5月6日,我所成立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
▲ 5月7日、8日、11日,我所先后召开8场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配套规则征求意见座谈会,听取拟上市企业、上市公司、投资机构、中介机构及证券公司等各类市场主体意见建议。
▲ 5月7日,我所联合证券业协会举办第一期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保荐代表人培训(视频),这是我所网络培训学院举办的首场活动。
▲ 5月7日,我所召开2020年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暨群团工作表彰会。
▲ 5月8日,所党委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证监会党委有关会议精神,就我所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 5月8日,我所启动“聚焦创业板注册制 践行理性价值投资”主题投教系列活动。
▲ 5月8日,我所与中国民生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视频)。
▲ 5月8日,我所联合下属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共同发布深证公共健康50指数、深证长江经济带100指数、深证云科技50指数、深证生物医药50指数和深证消费电子50指数等5条深市特色主题指数。
▲ 5月12日,广东省通过财政部我所政府债券发行系统成功发行总规模1035.10亿元的地方政府债券,本次发行创下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单场发行只数及总发行只数的新记录,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交易所市场首次恢复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 5月12日,我所召开理事会技术发展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
▲ 5月14日、22日,我所分别首次通过线上方式举办上市公司独董培训班、拟上市公司董秘培训班。
▲ 5月14日,我所分别对乐视网、金亚科技作出股票终止上市决定。
▲ 5月14日,我所召开创业板证券发行承销相关规则定向征求意见会,听取证券公司、公募基金等市场主体意见建议。
▲ 5月15日-29日,我所开展第二届“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系列投教活动。
▲ 5月17日-22日,我所党校举办2020年入党发展对象培训班(第一期)。
▲ 5月19日,所党委印发《关于开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关于成立深交所党委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通知》。
▲ 5月20日、25日,我所先后组织保荐机构开展两次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系统集中试用演练。
▲ 5月20日、22日、26日、29日,我所分别联合深圳市政府及福建、厦门、江苏、陕西、四川等地证监局,举办5场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配套规则宣讲会。
▲ 5月21日,我所发布施行《关于开展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业务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
▲ 5月21日,我所会同证券业协会、基金业协会、中国结算,召开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技术准备第一次专项业务碰头会(视频),证券公司、基金公司、证券信息技术提供商等单位参会。
▲ 5月22日,我所向证监会上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咨询专家库工作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创新试点红筹企业财务报告信息披露指引》《关于创业板股票涉及股票质押回购及约定购回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等11项配套规则。
▲ 5月22日,我所发布《关于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盘中临时停牌有关事项的通知》,自6月8日起施行。
▲ 5月22日,我所对*ST龙力作出股票终止上市决定。
▲ 5月25日,我所创业板上市委遴选委员会、行业咨询专家库遴选工作小组分别召开第一次会议。
▲ 5月26日-29日,我所联合资本市场学院举办2020年脱贫攻坚专题培训。
▲ 5月27日,我所对天广中茂作出股票终止上市决定。
▲ 5月27日-28日,我所党校组织开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中层干部集中交流研讨。
▲ 5月27日,我所联合中证金融、中国结算向证监会上报《创业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特别规定》。
▲ 5月28日,我所向证监会上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
▲ 5月28日,佰奥智能在我所举行上市仪式,这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所举办的首场现场上市仪式。
▲ 5月28日,我所对东沣B作出股票终止上市决定。
▲ 5月29日,所纪委为上市审核中心(筹)全体干部员工作“牢固树立公权力意识 全力保障注册制改革”廉政专题授课。
▲ 5月29日,我所发布《深交所新闻发言人就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相关审核工作衔接安排答记者问》。
▲ 5月29日,我所发布施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六月
▲ 6月1日,所党委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全国两会精神。
▲ 6月2日,我所联合下属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对深证成指、创业板指、深证100等深证系列指数实施样本股定期调整。
▲ 6月9日,我所发布施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票面利率调整业务指南》。
▲ 6月12日,我所召开东沣B、金亚科技终止上市复核会议,维持股票终止上市决定,公司股票分别自6月5日、6月18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
▲ 6月12日,我所正式启用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信息公开网站、发行上市审核系统及“深证服”APP。
▲ 6月12日,我所正式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咨询专家库工作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特别规定》等8项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主要业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关于创业板试点注册制相关审核工作衔接安排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等18项配套细则、指引和通知。
▲ 6月13日,我所与海南省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 6月15日,我所设立上市审核中心,由上市审核综合部、上市审核一部、上市审核二部、上市审核质控部4个部门组成。
▲ 6月16日,我所组织召开华南片区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座谈会。
▲ 6月16日,我所印发施行《关于加强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廉政监督的实施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监管工作人员投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监管廉政监督回访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监管检举控告处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廉政建设监督小组工作办法》等4项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监督专门制度。
▲ 6月18日,我所印发《深交所作风问题专项整治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
▲ 6月18日,我所分别对*ST天宝、神雾环保、盛运环保作出股票终止上市决定。
▲ 6月19日,我所召开理事会创业板股票发行规范委员会成立暨2020年第一次会议。
▲ 6月19日,我所发布施行《关于做好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再融资简易程序相关工作的通知》。
▲ 6月21日,我所发布施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号至第11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8号至第12号。
▲ 6月22日,我所通过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发出创业板试点注册制下首批33家申报企业的受理通知,招股说明书等相关文件同步在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信息公开网站披露。
▲ 6月22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赵海山到我所调研。
▲ 6月23日,我所理事会创业板股票发行规范委员会通过会员业务专区发布《关于合力实现创业板改革高质量稳起步的倡议》。
▲ 6月24日,我所发布施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纪律处分实施标准(试行)》。
▲ 6月30日,所党委召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9周年大会,党委书记、理事长王建军为全体党员干部讲授作风建设专题党课。
▲ 6月30日,我所第一届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和行业咨询专家库专家名单正式向社会公布。
七月
▲ 7月3日,我所召开第一届创业板上市委员会成立大会。
▲ 7月3日,我所发布施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与上市指南》。
▲ 7月6日,我所与广东省人民政府签署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 7月9日,我所印发施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回避实施细则》。
▲ 7月10日,我所发出创业板试点注册制首批再融资企业审核问询函。
▲ 7月10日,我所理事会创业板股票发行规范委员会召开2020年第二次会议,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发出关于进一步保障创业板规范发行的倡议。
▲ 7月10日,我所发布《关于创业板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期股票交易制度安排的通知》。
▲ 7月13日,我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召开第1次审议会议。
▲ 7月1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与所党委召开驻点监督工作启动会。
▲ 7月14日,我所对千山药机作出股票终止上市决定。
▲ 7月17日,陕西省常务副省长梁桂一行到我所调研。
▲ 7月24日,中国证监会同意首批四家企业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我所正式启动注册制下创业板企业发行承销工作。
▲ 7月24日,我所召开第一次行业咨询专家库专家座谈会。
▲ 7月24日,我所修订并发布施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南》。
▲ 7月24日,我所发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及相关事项。
▲ 7月25日,我所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相关技术系统正式上线启用。
▲ 7月27日,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副主席李超通过视频连线方式专题调研我所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工作情况。
▲ 7月29日,我所支持国开行绿色金融债券在交易所市场、银行间市场和商业银行柜台市场同步发行,探索债券市场互联互通产品实践。
▲ 7月29日,我所召开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总结交流会。
▲ 7月30日,我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公司债券置换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 7月31日,我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发指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7月31日,沙雁同志任我所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 7月31日,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李超到我所调研。
八月
▲ 8月6日,黑龙江省副省长沈莹一行到我所调研。
▲ 8月7日,我所与中国结算联合制定发布《现金管理产品运作管理指引》。
▲ 8月7日,十三届全国政协副主席、民建中央常务副主席辜胜阻一行到我所调研。
▲ 8月13日,我所与招商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 8月13日,我所与华夏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 8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8月1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提供司法保障实施意见》;8月28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服务保障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就我所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制定专门司法保障文件,为我所依法开展发行上市审核和自律监管夯实法治基础。
▲ 8月20日,辽宁省在我所首次成功发行120.48亿元地方政府债券。
▲ 8月23日,中国证监会李超副主席、我所王建军理事长就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落地接受央视专访。
▲ 8月24日,我所举办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首批18家企业上市仪式。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鹤发表书面致辞,广东省委书记李希、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致辞并共同为创业板注册制首批企业敲钟开市,广东省省长马兴瑞出席并见证首批企业签署证券上市协议和证券登记协议,深圳市委书记王伟中、我所理事长王建军分别致辞。天津、河北、江苏、浙江、福建、湖北、湖南、广东、四川、陕西等省市领导,全国人大财经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商务部、国资委、证监会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首批上市企业负责人,以及投资机构、中介机构、商业银行、新闻媒体等代表参加。
▲ 8月24日,我所举办证券基金行业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中心启动暨信创工作研讨会。
▲ 8月25日,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经济社会领域专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刘鹤副总理、易会满主席在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首批企业上市仪式上的致辞要求,研究部署我所改革发展工作。
▲ 8月26日,我所召开基础设施公募REITs实务讨论会。
▲ 8月26日,我所首次尝试在所本部、北京中心、西部基地、西安服务基地共同举办拟上市公司董秘资格考试。
▲ 8月27日,全国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徐绍史、副主任委员刘新华一行到我所召开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专题调研座谈会。
▲ 8月30日,我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风险分类管理办法》。
九月
▲ 9月4日,我所通报2019年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考核结果,修订发布信息披露考核办法。
▲ 9月9日,我所与贵州省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 9月9日,我所与重庆市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 9月18日,我所举办“资本市场助力央企发展”座谈会。
▲ 9月22日,我所与上海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 9月22日,山西省副省长卢东亮一行到我所参观交流。
▲ 9月24日,我所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与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及相关单位签署专项协议,并正式启用我所广西基地。
▲ 9月25日,所党委召开2020年专题警示教育大会。
▲ 9月28日,我所下属公司深圳证券通信有限公司与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下属公司北京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在北京共同举办北京四板市场基于区块链的登记托管系统上线仪式,并签署关于区块链技术研究与应用的合作意向书。
▲ 9月30日,我所启动“2020年世界投资者周”系列活动。
十月
▲ 10月12日,西藏自治区在我所首次招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 10月14日,所党委组织全体干部员工集体观看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视频直播,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任务要求,安排我所改革发展举措。
▲ 10月14日,我所与自然资源部共同发布国内首只海洋经济主题股票指数——“国证蓝色100指数”。
▲ 10月15日,我所与华润集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 10月16日,吉林省副省长阿东一行来访我所。
▲ 10月22日,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组长樊大志一行到我所调研。
▲ 10月23日,深港ETF互通正式开通。首批互通产品中,嘉实恒生中国企业ETF、银华工银南方东英标普中国新经济行业ETF在我所挂牌上市,恒生嘉实沪深300指数ETF、南方东英银华中证5G通信主题ETF在港交所挂牌上市。
▲ 10月23日,我所与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 10月27日,我所正式发布《关于开展信用保护凭证业务试点的通知》,推出信用保护凭证业务试点。
▲ 10月30日,所党委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并围绕“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结合我所实际,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全会精神有关工作。
十一月
▲ 11月6日,我所举办创业板改革优秀投教作品表彰大会暨会员投教工作培训会。
▲ 11月12日,安徽省副省长章曦一行到访我所。
▲ 11月14日,我所召开2020年会员大会。大会审议通过我所第四届理事会工作报告、总经理工作报告、第二届监事会工作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章程(2020年修订草案)》、我所2019年度财务决算和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选举产生第五届理事会会员理事、第三届监事会会员监事,组成第五届理事会、第三届监事会。
▲ 11月14日,我所召开第五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选举产生我所第五届理事会理事长、第三届监事会监事长。
▲ 11月17日,我所设立会计监管部。
▲ 11月19日,我所召开第一届会计专业咨询委员会成立大会暨座谈会,并向社会公布第一届会计专业咨询委员会名单。
▲ 11月24日,我所理事会创业板股票发行规范委员会召开2020年第三次工作会议。
▲ 11月27日,我所举办2020年技术大会,本次会议主题为“科技引领·共谱数字化新篇章”,这是我所连续第四年举办全行业技术大会。
▲ 11月27日,我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向创业板转板上市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11月27日,我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编制指南(参考文本)》。
▲ 11月27日,我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创新品种业务指引》第1-5号。
▲ 11月28日,我所举办证券文化论坛暨第二届投教动漫大赛颁奖典礼。
十二月
▲ 12月2日,我所首批3单信用保护凭证试点项目成功发行,标志着深市信用保护凭证业务正式落地。
▲ 12月11日,我所官方网站“法律规则”栏目上线“办事指南”专栏,集中推出29项市场主体常用的办事指南。这是我所持续提升监管服务透明度和规范化水平的又一阶段性成果。
▲ 12月17日,我所下属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联合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发布国内首只文化创意主题股票指数——国证香蜜湖文化创意指数。
▲ 12月18日,我所举办2020年新闻媒体座谈会暨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新闻报道经验交流会。来自中央媒体、财经媒体、新媒体、地方媒体及门户网站等31家媒体单位的负责人及记者代表共50余人参加。
▲ 12月22日,所党委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明年经济工作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结合我所实际,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有关工作。
▲ 12月23日,吉林省副省长蔡东一行到访我所。
▲ 12月26日,我所举办《证券市场导报》创刊30周年暨《金融、科技与产业融合发展研究》报告发布专题研讨会。
▲ 12月31日,我所正式发布实施《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
▲ 12月31日,我所修订并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听证程序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诉复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三项规则,进一步拓宽听证、复核事项范围,优化复核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