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期权子网站/业务规则/业务规则

关于嘉实沪深300ETF期权合约品种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9-12-19
字体:

深证上〔2019835

 

各市场参与人: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将于20191223日上市交易嘉实沪深300ETF期权合约品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嘉实沪深300ETF期权的合约标的为“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该标的的证券代码为“159919”。自20191223日起,本所按照不同合约类型、到期月份及行权价格,挂牌相应的嘉实沪深300ETF期权合约。首批挂牌的期权合约到期月份为20201月、2月、3月和6月。

二、嘉实沪深300ETF期权上市初期,本所以A股证券账户为单位,对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含期权经营机构自营业务)的持仓限额暂定如下:

 

嘉实沪深300ETF期权持仓限额

投资者类型

权利仓持仓限额(张)

总持仓限额(张)

单日买入开仓限额(张)

新开立合约账户的投资者

100

200

400

经期权经营机构评估认为风险承受能力较强、开户满10个交易日、期权合约成交量达到100张且具备三级交易权限的客户

1000

2000

4000

经期权经营机构评估认为风险承受能力较强、开户满10个交易日、期权合约成交量达到500张、自有资产余额超过100万元且具备三级交易权限的客户

2000

4000

8000

经期权经营机构评估认为风险承受能力较强、开户满10个交易日、期权合约成交量达到1000张、自有资产余额超过300万且具备三级交易权限的客户

5000

10000

10000

 

三、请各期权经营机构及其他市场参与人认真做好嘉实沪深300ETF期权上市交易的各项准备工作,严格遵守业务规则,有效控制风险,确保产品平稳推出和安全运行。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9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