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证上〔2021〕1004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进一步提高本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2020年修订)》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于2020年7月24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2020年修订)》(深证上〔2020〕653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2021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