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证上〔2022〕115号
为进一步规范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行为,防范回购交易结算风险,保障回购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引第2号—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以下简称《通用回购业务指引》),现予发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可以采用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以及协商成交交易方式,初期仅采用匹配成交方式,其他交易方式的具体实施时间由本所另行通知。
二、《通用回购业务指引》自2022年4月25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引第2号—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