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证上〔2023〕1192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规范深圳市场境内上市外资股转为境外上市外资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交易(以下简称B转H)相关的登记存管和交易结算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B转H业务实施细则》,现予以发布,自2024年1月8日起施行。
附件:1.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B转H业务实施细则
2.《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B转H业务实施细则》起草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