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证上〔2023〕730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进一步规范指数基金产品开发业务,提高指数基金开发效率,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1号——指数基金开发》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所于2021年1月22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1号——指数基金开发》(深证上〔2021〕78号)同时废止。
附件:1.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1号——指数基金开发(2023年修订)
2.《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1号——指数基金开发(2023年修订)》修订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