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证上〔2023〕404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常态化发行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提高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制度化、规范化和透明化水平,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1号——审核关注事项(试行)》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于2021年1月29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1号——审核关注事项(试行)》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2.《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1号——审核关注事项(试行)(2023年修订)》修订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