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信息披露/本所公告

关于为“广发-广物租赁第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时间:2025-01-14
字体:

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申请,本所自2025年01月15日起采用协商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方式为“广发-广物租赁第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广物租赁1期”)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专业投资者可以参与“广物租赁1期”的转让业务。

二、“广物租赁1期”设立日期为2024年12月05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24广物A1”,证券代码为“144759”,到期日为2025年06月26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存在提前兑付并支付对应部分利息;证券简称“24广物A2”,证券代码为“144873”,到期日为2027年09月27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存在提前兑付并支付对应部分利息。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24广物次”,证券代码为“144874”,到期日为2027年12月27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存在提前兑付并支付对应部分利息。

三、对首次参加“广物租赁1期”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四、“广物租赁1期”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年0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