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信息披露/本所公告
深证上〔2024〕847号
各上市公司:
为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监管,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我所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信息披露工作评价(2023年修订)》,对深市上市公司2023-2024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进行了评价,具体结果详见附件。
特此通报。
附件:1.主板上市公司2023-2024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
2.创业板上市公司2023-2024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