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证上〔2022〕1183号
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持续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充分发挥资本市场支持实体经济功能,经研究决定:
1.本所免收深市上市公司2023年度的上市初费和上市年费。
2.本所免收深市基金2023年度的上市初费和上市年费。
3.本所免收深市基金2023年度的交易单元流量费。
4.根据本所《关于暂免债券、基金相关收费的通知》(深证上〔2022〕619号),本所2023年继续免收债券(不含可转换公司债券)及资产支持证券的交易单元流量费、交易经手费。
5.本所指导下属深圳证券通信有限公司2023年减免深市交易通信网关软件服务费,免收广域网线路接入服务费,减免详情见深圳证券通信有限公司官网(www.sscc.com);
6.本所指导下属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2023年减半收取深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服务费。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