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证上〔2021〕1339号
为了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跨境转换和信息披露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深圳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中国存托凭证上市预审核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深圳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跨境转换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深圳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中国存托凭证做市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意见和建议请以电子邮件形式于2022年1月16日前反馈,电子邮箱:international@szse.cn。
特此通知
附件:1-1.深圳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1-2.《深圳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2-1.深圳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中国存托凭证上市预审核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
2-2.《深圳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中国存托凭证上市预审核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3-1.深圳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跨境转换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
3-2.《深圳证券交易所与境外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跨境转换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4-1.深圳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中国存托凭证做市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
4-2.《深圳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做市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