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信息披露/本所公告
深证上〔2021〕78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规范指数基金的产品开发等业务活动,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3号——指数基金指引》,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1号——指数基金开发》,现予以发布,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1号——指数基金开发》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