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证上〔2020〕1285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贯彻落实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的《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机制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市场化、常态化退出机制,净化资本市场生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0年修订)》进行了修订,形成《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交易规则》)。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考虑到市场及会员业务技术准备情况,修订后的《交易规则》第4.5.1条关于风险警示股票交易信息独立于其他股票分别揭示的规定,第4.5.2条关于普通投资者首次买入风险警示股票需签署风险揭示书的规定,以及第4.5.4条关于风险警示股票单日买入数量限制的规定暂缓实施,具体实施时间由本所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2.《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规则的修订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