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参与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现将延长2020年春节休市时间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延长2020年春节休市至2月2日(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照常开市。
二、上市公司、发行人原定于2020年1月31日实施的业务,原则上顺延至2月3日实施;上市公司、发行人公告另有安排的,按公告处理。
三、上市公司2019年度业绩预告最晚披露日顺延至2月3日。
四、原定于1月31日和2月3日上市及挂牌转让的债券(含资产支持证券),上市日及挂牌转让日分别顺延至2月3日、2月4日。
五、节假日期间清算交收事宜,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安排进行。
请各会员单位、上市公司、发行人、基金管理人及期权经营机构等市场参与人据此安排好有关工作,及时发布相关公告或通知,做好风险提示。请广大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