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仅为本所的初步决定,本所将视相关当事人的申辩情况作出正式处分决定。)
毕士钧先生:
经查明,你在担任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暴风集团)董事会秘书期间,存在涉嫌违反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相关规定的行为。根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6.4条的规定,拟对你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本所已要求暴风集团向你送达《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创业板处分告知书〔
根据本所《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自律监管听证程序细则》的规定,你享有陈述和申辩等权利。如你对前述纪律处分有异议,应当于《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向本所提交书面陈述与申辩,并提供相关证据。
未在本公告发布后的十个交易日内到本所领取《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本所将按照相关规定作出正式处分决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