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证上〔2021〕27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进一步引导上市公司合理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强化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等的履职尽责,不断提升规则适用性及信息披露有效性,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46号上市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公告格式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于2020年6月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不再适用。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