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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证上〔2020〕795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贯彻落实新证券法,进一步提高本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水平,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本所修订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所2017年5月5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2017年修订)》(深证上〔2017〕291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2020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