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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优化法人治理结构 切实履行一线监管职责

时间:2018-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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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发布修订后的《深圳证券交易所章程》(以下简称《章程》)。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完善加强党的领导相关制度,认真落实新修订的《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切实履行一线监管职责,深交所结合管理和运行实际,对《章程》作了进一步修订。新修订的《章程》已经深交所2018年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并于近日得到中国证监会批准。

《章程》是证券交易所组织运行的基础性、纲领性文件,是发挥一线监管职能的重要载体。本次《章程》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完善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党委发挥政治领导核心作用,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明确坚持党对重大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重大事项在提交理事会审议前须经党委会审议通过。二是强化交易所一线监管职能。进一步拓展交易所职能范围,丰富交易所一线监管手段,完善会员客户交易行为管理职责,强化交易所风险防控职责。三是优化交易所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理事会、总经理和监事会职权;明确理事会、监事会决议向证监会报告的制度等。四是完善内部救济制度相关规定。增加相关市场主体可以申请听证和复核的内容,更好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下一步,深交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主要任务,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治所,引导市场主体规范运作,共同维护资本市场稳健运行,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章程